一、工商核名
设立有限义务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拜托的代理人向公司注销机关申请称号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拜托的代理人向公司注销机关申请称号预先核准。
1.有限义务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称号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拜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则恳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经工商部门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称号保管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称号在保管期内,不得用于从事运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肯定公司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注销机关注销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注销机关辖区内。申请设立注销需提供公司住所证明,也即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享有运用权的文件,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三、申请设立注销
设立有限义务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拜托的代理人向公司注销机关申请设立注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议规则设立有限义务公司必需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注销机关申请设立注销;逾期申请设立注销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能或者另行报批。公司申请注销的运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议规则在注销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注销前报经国度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注销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