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可以说是所有企业家在准备创业时遇到的第一个晦涩的名词,这与他们的职业无关。 这也是与新公司的合规性有关的第一件事。 注册资本是公司法的概念。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规定,“注册资本”的注册管理已从“有偿注册制度”调整为“认购注册制度”。
认购系统也称为注册资本认购注册系统。 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仅登记公司所有股东认购的注册资本总额。 并非必须提交验资报告。 公司注册时,将确认的注册资本设定为一段时间。 您一开始无需全额付款。
这项制度改革对开办自己的企业但缺乏资金的人们非常有利。 他们不需要一开始就投入大量资金,只需要在期限内全额付款即可。 缺点是它具有法律风险。 一旦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在此期间依法被解散和清算,它需要偿还所有剩余的资金!
实缴制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该款项必须存放在银行的验资帐户中。 也就是说,注册资本必须在开始时全额支付,并且不存在支付不足的问题。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在一开始就解决,并且将来无需支付资本,任何债务纠纷都可以及时解决。 缺点是需要资金来创业。
在资本放松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公司在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披露的注册资本高达几千万甚至一亿元人民币。 但是,实际出资额可能不到1%,有的投资者甚至实际出资额为零。 但是,国家实施注册资本认购制度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只能认购而不能支付,也不意味着注册资本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的认缴资本。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其货币出资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非货币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程序。
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全额支付公司款外,还应当对已按时足额缴纳股款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作出虚假出资,不交付,不交付货币或者非货币性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百分之五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超过15%的虚假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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